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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院关于院老协分会工作的意见
2004-10-28 00:00   湖北大学离退休工作部(处)

2002年12月,生科院老协分会负责人与院领导就生科院老协分会工作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形成了“生科院老协分会工作的七点意见”,经过一年的执行,于2003年12月对“七点工作意见”进行了调整和修改,其要点如下:

一、关于会议制度:每学期,生科院分管老协工作的负责人要与老协分会的负责人召开1~2次会议,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时间由老协分会提出。

二、关于节假日的庆祝活动:大型的节日,如重阳节,生科院要召开全体离退休教职工座谈会,由院党政负责人向全体老同志通报工作,介绍情况。生科院组织春节联欢活动,邀请老同志参加。生科院组织春游活动,邀请老同志参加。其他大型活动,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关于慰问费:生科院每年尽可能发给每位离退休老师300元慰问金,以后学院经济状况好转,可适当增加慰问金数额。

四、关于高寿老师祝寿问题:凡年满70岁、80岁……的老同志,由老协分会出面,学院为这些老同志祝寿。

五、关于生病探视问题:老同志若生病住院,由老协分会出面,生科院派人到医院探望。

六、关于返聘老同志的待遇问题:若老同志继续为生科院工作,则根据具体工作,享受相应的待遇。

七、关于大型的文体活动:若学校组织大型文艺、体育活动,如老年运动会、文艺演出,学院给予适当支持。

八、学院建立老协活动室,为离退休老师提供活动场所。

九、学院为院老协分会每年补助电话费400元,以便于开展工作。

十、学校每两年组织全院离退休老师进行一次体检。

二00四年三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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