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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活动建设“孝行湖大”
2012-10-08 00:00   湖北大学离退休工作部(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新时期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与文化氛围,学校党委近日发文决定于今年10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2年“敬老月”活动。

本次“敬老月”活动主题是“孝行湖大 共建和谐 尊老敬老 从我做起”。活动内容分四个部分。一是广泛开展敬老走访慰问活动。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有关部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要重点解决好特困、高龄、失能、残疾、空巢老人的生活困难问题,要结合“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老教授的活动,扎扎实实为离退休老同志办一两件实事、好事。二是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要把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建文明校园”、“讲文明树新风”和践行雷锋精神活动结合起来,与培养志愿服务精神、弘扬尊老敬老助老传统结合起来,积极宣扬“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让志愿者走进老年机构和老年家庭,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三是积极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学校和院系现有公益性群众文化资源在老年文化活动中的主导作用。离退休工作部(处)和社区居委会要立足社区和老年活动中心,结合重阳节、国庆节等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四是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活动。要积极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老年工作形势任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积极宣传各类尊老敬老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校园风气。

学校党委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作为促进校园和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为此学校成立了以刘国新副书记为组长、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敬老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敬老月”活动的组织实施。此外学校党委要求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围绕活动宗旨,突出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活动影响。要组织开展好有特色、有成效的活动,打造老年工作品牌。

[作者:王辉 编辑:刘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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