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13部厅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鄂老办发〔2012〕5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2年“敬老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新时期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校园环境与文化氛围,组织和动员全校师生、社区家庭和个人为离退休老同志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老同志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敬老月”活动以“孝行湖大共建和谐 尊老敬老 从我做起”为主题,活动时间为2012年10月。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敬老走访慰问活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要重点解决好特困、高龄、失能、残疾、空巢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要结合“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老教授的活动,扎扎实实为离退休老同志办一两件实事、好事。
(二)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建文明校园”、“讲文明树新风”和践行雷锋精神活动结合起来,与培养志愿服务精神、弘扬尊老敬老助老传统结合起来,积极宣扬“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让志愿者走进老年机构和老年家庭,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要扩大参与范围,加强参与力度,鼓励社会组织特别是涉老社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带动更多组织和个人参与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
(三)积极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要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挥学校和院系现有公益性群众文化资源在老年文化活动中的主导作用。离退休工作部(处)和社区居委会要立足社区和老年活动中心,结合重阳节、国庆节等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活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老年工作形势任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积极宣传各类尊老敬老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校园风气。要广泛开展尊老敬老文化进校园、进社区系列宣传活动,宣传倡导“感恩父母、孝敬老人、共创和谐”的新理念,形成家庭和睦、代际融洽、社会和谐的新风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学校成立“敬老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敬老月”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国新
副组长:张齐达 王 辉
成 员:柯志坚 侯 勇 杨元业 鲁德平 刘晓波
谢玉平 饶胜凯 张焱林 夏数数 曾祥英
焦颜成 郑全新 汤德森 边湘义 盛志亮
王新远 林二友 严精华 代汉文 万明明
游春林 吴文华 王升富 王贤宝 潘永才
汪正祥 翟细春 张运桥 黄月辉 庹大猛
赵 晔 何凤桃 卢玉池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作为促进校园和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
(二)突出主题,创新形式。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围绕活动宗旨,突出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活动影响。要组织开展好有特色、有成效的活动,打造老年工作品牌。
(三)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动员本单位老协、老教协、团委、学生会、志愿者等涉老和群团组织广泛参与“敬老月”活动。离退休工作部(处)要通过“敬老月”活动简报、离退休网站等平台,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开展“敬老月”活动的情况和做法送离退休工作部(处),以便交流总结。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12年9月26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