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校党委副书记刘国新、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焦新羲来我处宣布了学校党委对离退休工作处及离退休党委领导班子的调整决定:
王 辉同志任湖北大学离退休工作部(处)部(处)长,中共湖北大学离退休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张齐达同志任中共湖北大学离退休委员会委员、书记,湖北大学离退休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兼);
刘钟新同志任湖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正处级调研员,免去其湖北大学离退休工作部(处)部(处)长、中共湖北大学离退休委员会委员职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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